甚麼是公平貿易? 公平貿易 是對現行國際貿易中的不公平運作方式而洐生的概念。通過給予被邊緣化的生產者及工人較公平的貿易條件以及更充分地保障其權利,讓他們達致可持續發展。公平貿易是一種建基於對話、透明和互相尊重的貿易夥伴關係,它有一套運作守則及標準,讓供應商和零售商共同執行。 世界公平貿易組織 世界公平貿易組織(WFTO)一直為各地不同的公平貿易組織充當交流平台的角色,致力在世界各地推動、倡議和組織公平貿易運動。透過生產者、工人、服務供應商、中介機構、公共部門和消費者當中履行的工作和責任,在全球貿易體系中實踐社會和環境公義。世界公平貿易組織的前身是國際公平貿易協會(IFAT)的WFTO,於1989年成立,現時有逾400個會員,大部份是以生產者及推動公平貿易的非牟利機構為主,亦有貿易機構。有別於產品認證,WFTO是機構認證,凡以公平貿易作為百分百營運理念,以及一切運作都遵守公平貿易十項原則的會員機構,經WFTO審核後,在都可以獲授權使用WFTO認證於機構宣傳物品上。公平貿易十項原則除了保障生產者者外,亦要求機構致力推廣公平貿易運動,以及達致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元素。 公平貿易十原則 由世界公平貿易組織 (WFTO)所訂立,要求會員必須遵守,同時會員均是百分百以公平貿易為核心宗旨及職責的機構或公司。 香港公平貿易動力是 World Fair Trade Organization 的會員,經世界公平貿易組織保證系統審核,確保符合國際公平貿易原則及世界公平貿易組織標準。了解公平點與夥伴們如何實踐, 可下載十項原則展板。 十項原則包括﹕ 1. 為貧窮及弱勢生產者提供改善生計的機會 2. 運作及買賣過程具透明度和問責性 3. 持久的貿易關係 4. 給予生產者合理價格 5. 禁止使用童工或強迫勞工 6. 不歧視、促進性別平等及結社自由 7. 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 8. 提升生產者能力 9. 推廣公平貿易運動 10. 與生態環境維持可持續發展 我們除了是世界公平貿易組織(WFTO)認證的公平貿易機構外,我們所售的產品中,部份亦已接受以下不同的公平貿易產品認證:
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 Fairtrade International 於 1997年在德國成立,目的是統一當時不同地區出現的產品標籤,包括於1988年推出的首個公平貿易產品標籤——馬格斯·哈弗拉爾(Max Havelaar)。公平貿易產品標籤旨在讓消費者在貨架上眾多產品中,能分辨出公平貿易產品,從而提高公平貿易產品的銷量,令公平貿易產品更為普及。該組織更在2002年推出國際公平貿易認證標籤。此外,在2004年,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分拆為兩個機構——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Fairtrade International)來制定公平貿易的標準和為生產者提供支援,公平貿易認證組織(FLO-CERT)則負責公平貿易產品的認證、檢查與督察生產者的工作。 標上國際公平貿易認證標章(FLO)的產品代表了該產品已符合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所訂下公平貿易標準。獲得國際公平貿易認證標章的產品主要是農產品,現時,大約有十六種類的商品得到認證標準,大部份為農產品。 除了生產者需符合認證標準外,如要使用產品上的標籤的品牌或商人,必須給予生產者由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所訂立的公平貿易最低保障價格 (Fair Trade Minimum Price),以確保生產者能得到合理報酬,以及公平貿易補助款(Fairtrade Premium) 以作為生產者當地社區建設和發展之用。商人同時需按每年交易額的0.5-1%,付予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作標籤的使用費。 在合成及加工產品方面,標上國際公平貿易認證標章的包裝必須清楚列明所認證的原材料及其使用之百份比。而公平貿易原材料不少於該產品總重量的20%。 Fair for Life 於2006年由Swiss Bio-Foundation及國際有機認證機構Institute for Marketecology (IMO) 成立。其宗旨在於促進傳統公平貿易市場外,亦有意對良心生產及公平貿易運動作出貢獻的公司或機構提供履行社會責任的機會。 受認証的公司必須承諾以公平、安全和具責任的原則對待生產線上的每一位工人或農民。在認証準則方面,受認証的食品中的公平貿易成份須佔產品脫水後的淨重量八成或以上,這些成份必須是可被追溯及獨立於非公平貿易的成份,並由受Fair For Life認証的公司進行貿易。而受認証的美容產品,其公平貿易成份須佔產品脫水後的淨重量五成或以上,而一些含水份的公平貿易成份的美容產品,則要求佔產品脫水後的淨重量九成或以上。在貿易關係上,生產者以及買家雙方須同意以公開及透明的原則來釐定產品的公平價格,同時須給予至少10%的交貨價格作為計算撥入基金的金額,以協助小生產者維持生計再而推動社區發展。時至今日,已有約190個機構及270種產品獲得Fair For Life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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